本案应由海口市中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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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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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法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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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海口市海南军区顾问处周祖文同志提出的本案诉讼管辖问题。我认为,本案应由海口中院管辖。其理由是:一、本案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从案情可知,本案原告是海南C公司,被告是海口B公司。案由:合同履行引起的纠纷。诉讼的原因是C公司“认为海口B公司收取手续费太高,间显失公平,要求其退还或变更手续费。”显然,本案不是直接因不动产C土地转让引起的纠纷。二、本案应由海口中院管辖1.本案应由海口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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