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围绕会计界与法律界的观点冲突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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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慈蕴,陈彦晶.评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围绕会计界与法律界的观点冲突展开[J].法学评论,2007,25(4):128-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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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慈蕴 陈彦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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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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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关于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对第三人责任”的研究项目成果之一,该项目编号:CUHK4277/0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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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是会计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由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业外人士掌握不了话语权。大量的公众投资者进入证券投资领域后,对会计职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依赖。而会计职业的出现和发展一直与所服务的客户密切相关,不愿意对与其没有契约关系的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会计界和法律界就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一直存有异议,在第三人范围的确定、责任分配规则、归责原则、主观过错的认定和因果关系等问题上尤为突出。这些争议的背后不仅体现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也包含了不同法系之间规则制定和运用的摩擦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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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会计师 第三人 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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