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工作意见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全市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名城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宁委发[2005]4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对全市义务教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