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我国应当建立遗产税制度
作者姓名:
王贞韶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目前确有一部份人先富了起来,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上千万.在他们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或者死亡之时,应当课以遗产税或赠与税.这是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的通例.遗产税又称继承税,是对继承遗产征收的,以遗产取得人(包括继承人和遗赠受领人)为纳税义务人的税.人的死亡,是征收遗产税的主要条件,故在英国曾称“死亡税”.遗产税上只在财产转移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