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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缺失及被替代:民间社会和国家权力的双重选择
作者姓名:林祥祥  张子群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
摘    要:制度的形成是社会选择的结果,中国古代民间社会和国家权力对法律制度的双重选择,造成了我国民法长期缺失,而代之以道德宗教礼仪等资源,这一法律传统存在了几千年,至今仍对国人社会生活产生着影响。本文将这一法律传统产生的原因和在现代社会的地位等方面作略微探讨。

关 键 词:民法缺失  道德宗教礼仪  民间社会  国家权力  社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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