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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秋菊
作者姓名:钟涤
摘    要:中国法律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和反革命犯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出狱,不能脱离监管。近年来,全国有3起死缓犯出了狱,而四川竟占了两起。这能不引起四川以及全国政法界的震惊吗? ·四川两起死缓犯出狱事件,第一个是名气很大的人,不管他使用了什么手段,他总归还在监狱中呆了两三个年头。而“女名人”秋菊,1993年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1994年5月9日下达执行通知,1994年6月7日送到四川省X监狱改造,仅仅38天之后,程秋菊这个死缓犯就出狱了,并以副经理的身份到厦门与港商做起生意来,还积极准备结婚、纳“妾”。 秋菊是用什么办法“创造”中国政法史上这个“奇迹”的呢?请看《“一定发”还是“要要死”》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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