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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四)
引用本文:
唐德华.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四)[J].人民司法,1982(5).
作者姓名:
唐德华
摘 要:
(14) 什么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更换当事人?产生什么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由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由此可见,有诉讼权利能力,就有资格作为当事人。什么是诉讼权利能力呢?就是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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