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交流合作的思想文化基础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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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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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阜阳师范学院,安徽阜阳236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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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何制度或者原则的生成、存在并发展壮大,必须有适合其生长的条土壤。控辩交流合作的存在,不仅仅是诉讼效益、控辩双方的需求等现实压力,更为重要的是的它还必须与自己的社会和文化“基因”相匹配。因此,研究控辩交流合作就应当考察我国的传统思想文化,而我国传统的“和谐”理念和近代的“契约“观念为控辩交流合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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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 契约 对抗 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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