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贸代理制度法律性质刍议--兼析《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 |
作者姓名: | 王显荣 胡桂泉 |
| |
作者单位: | 王显荣(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胡桂泉(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 |
摘 要: |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推行外贸代理制,但直至1999年新<合同法>颁布之前,关于外贸代理的规则只可见于国家外经贸部颁发的行政规章之中,而且其规定的内容也不完备,不合理.也正因为如此,对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性质争议颇大.新<合同法>针对以往外贸代理立法上的不足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规定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及其规则,从而明确界定了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性质.作者还就进一步搞好外贸代理工作,从法律角度提出自己的建议.
|
关 键 词: | 外贸代理制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合同法 介入权 |
文章编号: | 1008-8628(2001)ZJ01-73-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