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礼诉赖国发雇佣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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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告:陈维礼,男,35岁,四川省中江县人,农民。 委托代理人:范军,四川德阳锦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赖国发,男,54岁,四川省广汉市人,广汉市连山镇供销合作社职工。 委托代理人:蒋培凤,赖国发之妻。 委托代理人:唐斌,四川德阳泓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陈维礼因与被告赖国发发生雇佣合同纠纷,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我在受雇为被告赖国发看管运沙车期间,被汽车摔下夹断左腿,经鉴定为五级伤残。请求判令被告给我赔偿因工致伤的医疗费3944.20元、住院费280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900元、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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