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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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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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OO7〕9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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