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视我国农地征用法律制度——兼及民法草案57条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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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兴国.检视我国农地征用法律制度——兼及民法草案57条的修改[J].行政与法,2003,25(10):127-128,F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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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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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安徽,合肥,23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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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征用是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但不容忽视的是,现行制度设计存在很多缺陷:如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较低、受益主体模糊、征用操作不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三农”难题的破解。因此,有必要对征地制度进行考量,并重新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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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 征用 法律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10-0127-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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