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情追究”追究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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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多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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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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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说请之风虽不敢说“古已有之,于今为烈“,但称之为官场上一大顽症是一点儿也不夸张的。这不,大约因为说情风愈演愈烈,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之故,从去年开始,湖南省建立了一项对说情者进行追究的制度,规定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侦办、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只有积极配合,保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查处的义务,而没有说情干扰的权利。对那些胆敢出面替违法乱纪者说情的人,一律立即公开曝光,事后还要严加处理,以示惩戒(《人民日报》1999年11月3日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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