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撤案与错案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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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晓来.理性认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撤案与错案之关系[J].天津检察,2009(3):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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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晓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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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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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在检察实践中形成一种观念,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一旦立案,就必须对犯罪嫌疑人刑拘、拘了就必须捕、捕了就必须诉、诉了就必须判,把自侦案件的立案标准提高到有罪判决的标准。如果自侦案件撤案,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就办了错案,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将撤案作为衡量侦查工作的负面指标,直接与侦查人员的各种利益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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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侦案件 检察机关 撤案 错案 犯罪嫌疑人 理性 立案标准 有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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