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理性认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撤案与错案之关系
引用本文:曹晓来.理性认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撤案与错案之关系[J].天津检察,2009(3):29-30.
作者姓名:曹晓来
作者单位: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
摘    要:长期以来,在检察实践中形成一种观念,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一旦立案,就必须对犯罪嫌疑人刑拘、拘了就必须捕、捕了就必须诉、诉了就必须判,把自侦案件的立案标准提高到有罪判决的标准。如果自侦案件撤案,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就办了错案,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将撤案作为衡量侦查工作的负面指标,直接与侦查人员的各种利益相挂钩。

关 键 词:自侦案件  检察机关  撤案  错案  犯罪嫌疑人  理性  立案标准  有罪判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