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撞了白撞”申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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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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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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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9月《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五种违章行为之一,发生交通事故,而司机没有违章者,由行人承担全部责任,此次条例一经颁布,便在舆论界掀起轩然大波,时一年有余,但质疑之声不绝于耳,从“强者对弱势群体的侵害“,乃至“侵犯行人通行权“、“漠视生命“等等,相关评论令笔者热血沸腾,然而“热切的心情,冷静的思考“,借助经济学工具对此条例进行剖析,却发现表面上不尽合理的规定背后蕴涵理性的因子。“撞了白撞“之争的法理阐释的实质是在交通事故中对司机的归责原则采取严格责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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