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政府出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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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7]8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政府出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6月16日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道路,按照"创新竞进、优化结构,以质为帅、效速兼取"的要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财政与金融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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