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7]109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市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11月24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决策力、执行力和监督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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