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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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津政办函[2017]11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10月20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实施方案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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