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应当履行也有可能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而在程序上逾期不履行的行政违法状态。其本质就是行政主体消极不履行行政职权与职责的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背离了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行政不作为本身所具有的消极性、隐蔽性等特点,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行政不作为未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特别是从行政法控制的角度对其加以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与理论意义。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法制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和完善立法规则控制。立法规则控制是一种包括立法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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