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谈经济审判中先行给付的适用
作者姓名:王成龙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摘    要:先行给付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给付财物案件中,经权利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让被告在判决作出前或生效前,先给付部分财物的措施,其目的是解决权利人生活上的急需。 实践中,对于经济审判能否适用先行给付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故不能适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