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行政监管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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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静,刘勇华.合同行政监管再思考[J].行政与法,2001(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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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静 刘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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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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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认为我国应建立标准合同审查制度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对合同进行行政监管,并且探讨了在合同行政监管过程中不宜赋予行政监管机关无效合同确认权.针对合同行政监管中存在的合同效力的确认问题,文章提出了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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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行 政监管 民事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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