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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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静霞.继承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J].大连干部学刊,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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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静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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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财贸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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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继承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我教育是我党一贯坚持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毛泽东、邓小平曾多次重申,对于人民内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实行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强调要发扬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传统.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支点放在着重培养提高人们自我教育的能力、充分调动人们自我教育的内驱力上,是唯物辩证法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具体运用.所谓自我教育,是指教育对象在主体意识基础上,通过自我选择、自我转化、自我调控过程,提高自我品质和修养的一种高度自觉的自省自律活动。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能力,主要表现为自我认识、自我辨析、自我评价的能力;自我批评、自我改造的能力;自我约束、自我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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