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必须克服的疑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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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金根.论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必须克服的疑虑[J].理论导刊,2001(11):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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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金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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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北京 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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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简称村委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九亿农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自1988年6月试行后,尤其是1998年11月正式颁行以来,人们通过不断总结村委会组织法实施中的各种经验,并结合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入学习,对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作用和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从有关资料反映和实地调查研究来看,目前仍有不少同志特别是在乡村工作的有些同志,对实施这部法律存有种种疑虑,有必要及时予以澄清和克服。一、必须克服实施这部法律就会削弱“党的领导”的疑虑实行村民自治是改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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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2-7408(2001)11-00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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