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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区际环境污染侵权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作者姓名:毛庆国
作者单位: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处
摘    要:我国的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分别处于不同的法域,环境污染侵权法有相当的差异,而跨区环境污染问题是很难避免的,对污染危害之后的损害赔偿争议的处理,不管是调解、仲裁或者司法途径,都会涉及区际环境民事法律冲突问题,需要运用适当的规则加以解决。本文对各法域的环境污染侵权法的各个领域进行了比较,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责任的成立、责任的形式、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等,并对如何解决环境污染侵权法的冲突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 键 词:环境法  区际冲突法  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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