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试用期内因工受伤单位可以不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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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翔.职工在试用期内因工受伤单位可以不管吗?[J].工会博览,2004(18):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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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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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张某2002年4月与某厂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同年6月23日,张某在操作铣床时违反操作规程,致其左手受伤入院治疗,同年7月18日张某出院,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8342元(该厂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出院后,张某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而单位认为张某受伤不属于工伤,不应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单位还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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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试用期 职工权益 工伤 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案例》 用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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