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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的启示
引用本文:纪宗宜. 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的启示[J]. 中国司法鉴定, 2005, 0(1): 35-37
作者姓名:纪宗宜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我国处理医患纠纷的唯一法规,与原法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有了很大得进步,内容更具体完善,更便于操作了。然而,在适用这部行政法规的时候,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诸如:条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医疗事故鉴定是否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条件?医疗事故的概念和范围是否局限于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等级是否全面?医疗事故的赔偿规定和程序是否完善?等等,应当在详尽解读条例后,予以认真的研究和探讨。

关 键 词:医疗事故  医患纠纷  事故鉴定
文章编号:1671-2072(2005)01-0035-03
修稿时间:2004-06-05

Interpreting the "Statute of Medical Dispute Treat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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