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危不救行为入罪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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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蔚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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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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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德法律化的目的是提升民众的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就目前见危不救行为时常发生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而言,道德的约束力已经明显感到力不从心。见危不救行为入罪化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刑罚的反向激化功能来强化或弘扬道德,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但这种法律规制要求明确见危不救罪的罪名及构成要件,严格限制其处罚范围,以免过度侵害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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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见危不救 不作为 道德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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