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信托受益人权利的性质:对人权抑或对物权
引用本文:陈雪萍.信托受益人权利的性质:对人权抑或对物权[J].法商研究,2011(6).
作者姓名:陈雪萍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FX027)
摘    要:信托受益人权利的性质究竟是对人权还是对物权,是信托法上颇具争议的问题。厘清信托受益人权利的性质有助于我国信托立法将受益人权利纳入到物权法的保护范畴中,从而对确立受益人权利更有效的保护机制和受益人权利有效行使的方式有着重大的意义。我国信托受益人权利物权保护机制之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赋予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追及权;(2)赋予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优先权;(3)赋予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替代物之权利。

关 键 词:信托法  信托财产  信托受益人  追及权  优先权  物权保护机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