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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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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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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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现代侵权法中的危险责任研究”(项目编号:09YBB219); 湖南省科技厅项目“长株潭城市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0FJ4064)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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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权法无法独立解决环境污染损害与赔偿严重失衡这一重大问题,迫切需要可以转化损害赔偿的途径。环境责任保险在本质上是侵权责任最终分担的一种法律技术。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正当性来源于其对能有效弥补环境侵权责任法在补偿损害、预防损害以及平衡侵权人利益上存在的制度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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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责任保险 补偿损害 预防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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