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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权法》第245条占有保护适用范围的理解 以我国学界所谓“小偷的占有保护”之不成立为中心
引用本文:廖新仲.关于《物权法》第245条占有保护适用范围的理解 以我国学界所谓“小偷的占有保护”之不成立为中心[J].法律适用,2011(9).
作者姓名:廖新仲
作者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占有制度源于古罗马,经中世纪日耳曼法和近代资产阶级立法两个阶段的演化,渐趋成熟,经清末法律现代化运动引进我国。近年自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学界再度转引至我国大陆后,我国学界的占有理论出现了一种极左的倾向。本文拟从基本法理、民法占有的

关 键 词:法律秩序  小偷  权利人  物权法  占有物  法律保护  占有人  所有权  恶意占有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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