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一、破产概念的缘起 “破产”(Bankrupty)是纯粹的外来语汇,它发源于古代欧洲。但古代究竟何时?有的说它缘起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有的则认为它发萌于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笔者考证了一下《汉漠拉比法典》,觉得其中有一个条文可以诠释为“破产”概念的滥觞。该条(第117条)规定:“若自由民负有债务,则将其妻子、儿女出卖,或者交出充作债奴。他们在其买者或者债权者家中服役期限为3年,到第4年便应恢复自由。”尽管如此,作为一项较完整的破产制度,则应当认为是以罗马法为摇篮的,因为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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