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大司法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是否依法办事实施的监督。在加快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人大司法监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总结探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实效。而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司法监督的有效途径。搞好司法监督,必须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司法监督不仅要广泛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质询和询问、审查规范性文件、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提出建议和批评及意见等多种法定监督方式,而且还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走出司法监督的新路子。(1)要继续运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和重点问题督办等一些司法监督的基本形式,扎实开展司法监督活动。应本着"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抓事前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做好审议准备;抓事中审议质量,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和措施;抓事后重点问题督办,保证监督意见的落实。(2)通过评议司法机关工作,实施司法监督。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是对一些常用法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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