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何省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摘    要:原告人:何省昌,男,三十三岁,河北省深泽县人,系该县西河乡干部。 被告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支公司(原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代理处,以下简称深泽县支公司)。 被告人深泽县支公司一九八四年首次开办麦场夏粮火灾保险业务。同年六月三日,原告人何省昌与深泽县支公司就何省昌投保的七点三八亩小麦,以预测承保亩产五百六十斤,每斤二角计价,共计承保小麦四千一百三十三斤,保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