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冲突法上的实体法导论
作者姓名:李旺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北京100084
摘    要:冲突法一般被理解为是由范围和系属构成的冲突规范 ,但是 ,现代国际私法理论认为冲突法本身包含实体法 ,即冲突法具有双重构造性。这在识别与住所两个方面有集中的体现。按照国际私法自体理论 ,法律关系的识别问题实际上就是国际私法法律概念的解释问题 ,而解释法律概念的法律规范就是实体法。在住所问题上 ,决定住所地法时并不依照任何国家的国内法 ,而是由法院地的国际私法自己来决定 ,从而在国际私法上就规定了独立的住所概念 ,这显然属于实体法。

关 键 词:国际私法  冲突法  实体法  识别  住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