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程序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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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宏伟.试论程序公正[J].法律适用,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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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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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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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统计数据来看,全国祛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的案件仅占案件办结数的百分之零点五左右,但是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不公的呼声却远远高于这一比例。为什么社会各界的呼声与实际情况会如此强烈的反差呢?笔者认为,这里除了极个别审判人员执法不严外,程序不公是其主要原因。因此,在我国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的今天,严格执行程序法,确保程序公正,应当成为新时把塑造人民法院良好执法形象的重召举措。一、程q公正的直要意义程序公正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根据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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