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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跨国公司责任问题上的运用
引用本文:杨萍.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跨国公司责任问题上的运用[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2(2):57-58,61.
作者姓名:杨萍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但在跨国公司中,母公司如果出现滥用控制权、规避法律义务、不正当利用法人人格等情况,就有可能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直接承担责任。通过探讨其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的运用,弄清该法理之本质,有助于中国公司法的完善。

关 键 词:跨国公司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  股东有限公司  揭开法人面纱
文章编号:1009-4997(2002)02-00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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