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对刑法中“耕地”的认定
引用本文:张成玉.关于对刑法中“耕地”的认定[J].人民检察,1998(5).
作者姓名:张成玉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州市土地管理局荆州分局
摘    要:耕地是土地的精华。目前,我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对打击土地犯罪活动和切实保护耕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什么是耕地,适用刑法中如何认定耕地,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所要研究和解决的具体问题。本文试就此谈一些初步看法,与大家共同研究。一、耕地的基本含义及其分类所谓耕地,就是根据土地的用途和利用方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