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重新组建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委〔2001〕26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原重庆市信息产业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议全市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决策;推进重大信息产业项目的实施和公共信息网络、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信息资源,促进资源共享:综合协调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化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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