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阳光行动”对社会管理创新的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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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亮 武培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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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公安局,山西忻州,036200 2. 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山西忻州,0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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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理应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率先行动、勇于探索,总结出可供全社会参考的经验和做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我省公安机关开展的阳光行动是顺应时代潮流的鲜活机制,是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催化剂,必将对创新社会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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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 阳光行动 社会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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