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必须更新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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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新春伊始,江泽民同志在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会上,发表了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之后,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战略目标和治国方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加以规定。这是对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和新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我们今天提出的依法治国,是人民的依法治国,与资本主义的依法治国有本质区别。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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