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9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这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提供了一个新的舞台。到目前为止,各民主党派担任各级各类特约员,涉及纪检、监察、司法、公安、人事、税务、审计、教育、卫生十多个部门。近十年来,特约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促进党风、社会风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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