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明诉京隆科技(苏州)公司支付赔偿金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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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相关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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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金 纠纷案 张建明 解除劳动合同 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 公司 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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