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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与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摘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出资义务等事项.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投资者的司法管理人和清盘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应当适用该外国投资者登记地的法律。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科技集团  股东出资  纠纷案  大拇指  公司  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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