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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
摘    要:【裁判摘要】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如果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  盐城市  公司  有限  奥康  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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