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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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思想,传承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当前,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消极因素,如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纪律观念淡漠等。为此,我们党既要立根固本、筑牢思想防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织密监督网,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实处,进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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