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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形式新论
引用本文:吴巍,黄河. 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形式新论[J].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0, 8(4): 60-65
作者姓名:吴巍  黄河
作者单位:[1]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摘    要:从理论界对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的形式是否包括间接故意的争论分析,只能得出本罪犯罪故意是直接故意的结论;从刑法理论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分析,应将间接故意也作为本罪犯罪故意的一种形式。

关 键 词:合同诈骗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权益保护

A Tentative Analysis on Criminal Intention of the Crime of Contract Frau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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