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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刑事自诉制度比较研究
作者姓名:黎莎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4
摘    要:我国与德国都存在刑事自诉制度,但在法律框架、现实运作尤其是对待刑事自诉制度态度方面存在差别。德国有抑制自诉权,向废除刑事自诉制度潮流靠拢的趋势。而我国的刑事自诉制度却有扩大的趋势,但法律效果不理想。我国要么摒弃刑事自诉制度,与世界法治发达国家接轨;要么根据国情,暂时保留自诉制度,但限制其范围,同时建立相关制度如法律援助制度、法院协助自诉人取证制度等。

关 键 词:刑事自诉  自诉案件范围  法律框架  现状  反思
文章编号:1008-8121(2008)01-0072-05
修稿时间: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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