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与生物医学公约(节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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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西巨. 欧洲人权与生物医学公约(节译)[J].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5, 12(2): 155-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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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西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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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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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序言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②成员国,其他国家和欧洲共同体,即签约国:遵循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宣布的世界人权宣言;遵循1950年11月4日人权和基本自由保护公约;遵循1961年10月18日欧洲社会宪章;遵循1966年12月16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遵循1981年1月28日个人数据自动处理时个人保护之公约;同样遵循1989年11月20日儿童权利公约;考虑到欧洲理事会的目的在于致力于成员国间更大程度之结合,而达成这一目的的手段之一为保持并进一步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意识到生物和医学的快速发展;确信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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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物 医学 人权 欧洲 |
文章编号: | 1007-9297(2005)02-0073-03 |
The pact of European human rights and biological medic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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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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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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