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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扬言杀人者决不能麻痹大意
摘    要:今年以来,在审判预谋杀人案件中,发现有些杀人犯的杀人意图早在作案之前就已暴露。有的在购买、制造或携带凶器时曾为亲属发觉;有的在同事、朋友之间,甚至在六庭广众之中公开扬言;更多的是被害人曾向所在单位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作过反映、报告。但是,并未引起有关亲友、特别是所在单位的足够重视,也没有及时采取严肃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被害人的安全。现选两个案例,希能引起大家重视,并结合司法工作,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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