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0年4月25日至29日,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在县人大代表神圣的投票选举中,楚雄县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届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1983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改楚雄县为楚雄市。1984年1月1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挂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也相继于1984年建立起来。这既是楚雄市地方政权组织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它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经常化,从而进一步保证了各族人民正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经济、社会事务的当家作主的地位。几度风雨,几度春秋;几经开拓,几经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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